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黔招委〔2022〕29號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疲┰盒7诸惪荚囌猩ぷ鞯耐ㄖ返囊幎?特制定貴州城市職業學院2023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院全稱:貴州城市職業學院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辦學層次:??茖W校性質:民辦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大學城學校情況簡介:貴州城市職業學院是經貴州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教育部備案、納入國家計劃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校坐落于風景秀麗的花溪大學城,規劃占地1445畝,現有在校生10000余人,目前已為社會輸送5萬余名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辦學22年以來,學校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以促進就業和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為宗旨;加快建設特色鮮明、多學科專業協調發展的高水平職業大學,推進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招生機構:貴州城市職業學院招生處第五條 監督機構:貴州城市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計劃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3年貴州省高職(??疲┓诸惪荚囌猩鷮I目錄。
△2023年招生專業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 報名條件:(一)高中類:參加全省高考報名的 2013 年(含)以后畢業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二)中職類:已參加我省高考報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三)專項類:貴州戶籍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
第八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第一次填報:2023年3月13日09:00至3月19日17:00,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登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報貴州城市職業學院志愿和專業志愿。第二次填報: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12日17:00。凡符合報考條件未被錄取的考生,須在填報志愿時間內登錄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志愿填報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缺額情況和貴州城市職業學院的招生章程填報志愿和專業志愿。
第九條 考試時間及內容:(一)考試時間:2023年分類考試招生考試時間安排:
(二)評價方式1.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式,文化素質評價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2.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綜合考試+職業技能測試”的評價方式,文化綜合考試時間全省統一,命題由省招生考試院負責,各市州招辦組織考試,全省統一評卷。3.對于符合初審條件的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 企業員工、高素質農民和基層農技人員實行“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式。4.考生在第二次填報志愿時應選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錄取時原則上可使用第一次錄取時的排序成績。5.對高中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采取面試的方式,檢測該考生是否具備從事該職業的基礎潛能和職業傾向,不再對考生進行文化考試。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成績由“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組成,中職畢業生的成績由“文化綜合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組成,文化素質(綜合)考試在錄取成績中所占權重為40%。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錄取原則 (一)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質、培養模式、畢業證書發放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相同。(二)按照考試最終成績,及專業報考要求,在綜合評價招生計劃中,根據總成績和專業特色擇優錄取。 (三)在分值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特長的考生和學生干部。(四)對在校期間獲教育部牽頭舉辦的全國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教育廳牽頭舉辦的省級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中職生可免試報讀對口或相近專業。(五)我校于2023年4月21日前將分類考試招生擬錄取名冊上報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并通過省招生考試院網站(網址:www.zsksy.guizhou.gov.cn)進行公示。同時我校將下載省招生考試院網站上公示的名單在本校網站上進行公示。
第十一條 經學校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3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試。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二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登記、學校公示后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 獎學金(一)優秀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二)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三)表現優異的學生可申請學校鴻源獎學金最高6000元/年。
第十四條 助學金(一)在校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最高12000元/年。(二)貧困生每年可申請人均3300元國家助學金。(三)部分享受貴州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資助的 學生可申請零學費入學。(四)部分學生可申請我?!班l村振興”資助政策,減免學費或“零學費”就讀。(五)其他特殊情況,學校將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酌情減免。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城市職業學院??飘厴I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貴州城市職業學院負責解釋。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0851-88308090 88308091傳真:0851-88308089學校網址:http://www.gzcsxy.cn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大學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