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貴州省義務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貴州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規范招生入學行為,維護良好教育生態,助推義務教育“雙減”工作,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斷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落實全國和貴州省教育大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四個服務”水平,嚴格規范招生入學秩序,加強招生入學工作管理,確保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有序推進,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一)堅持政府統籌原則。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招生工作,各鄉(鎮、街道)負責維護本轄區各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秩序,各學區服務中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區教育局的指導下開展招生入學工作。 (二)堅持免試、就近、劃片、調劑原則。按“房戶一致優先、居住證為輔”的入學方式,小學實行免試劃片入學,公辦初中實行免試“整班移交優先與戶籍劃片相結合”入學,九年一貫制學校實行對口直升入學。民辦學校自主招生。 (三)堅持兩為主、兩納入原則。隨遷人員子女在碧江區內入學的,納入招生工作整體規劃和財政保障,根據我區義務教育學校學位供給情況,調劑到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蛎褶k學校就讀。 (四)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完善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誠信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實行陽光招生。各鄉(鎮、街道)、各學區和學校要及時在轄區內社區(村)醒目位置、學校門口和網站公布招生范圍、入學資格、報名材料、報名時間、咨詢電話、投訴電話等信息,讓家長和社會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 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且未注冊學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申請: 1.截止本方案發布之日止,具有碧江區戶籍,符合“房戶一致”(即:適齡兒童的戶口與法定監護人同一戶口簿,其戶口、房屋產權證或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易地扶貧搬遷人員子女等同)。注:適齡兒童戶籍掛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房權證明(房屋產權證或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視為符合“房戶一致”。 戶口掛靠非法定監護人或房戶分離的的適齡兒童,不作為戶籍入學依據,須按規定回到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重新進行戶籍登記后到戶籍地址所屬學校報名?;蜃栽阜恼{劑,在入學登記期間,持戶口簿、出生證明到區教育局教育股登記,經區教育局審定后調劑到有學位的學校。 ①父母雙方或一方在碧江區有合法房產,截止本方案發布之日止,在河西、環北、錦江、銅興4個街道區域內購房的需實際入住半年及以上;在正光、川硐、燈塔3個街道區域內購房即可安排入學。 ②父母雙方或一方在碧江區無合法房產,截止本方案發布之日止,取得碧江區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居住證登記不在碧江區或居住證不在有效期內的,不具備碧江區申請入學資格。 (1)2022年在碧江區完成小學教育,具有畢業學校正式學籍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2)2022年在碧江區外完成小學教育申請回碧江區就讀初中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1)2022年在碧江區完成小學教育,具有畢業學校學籍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2)2022年在碧江區外完成小學教育,截止本方案發布之日止,在我區購房實際入住或取得碧江區公安部門制發的居住證,具有正式學籍申請到碧江區就讀初中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河西、錦江、環北、銅興街道所轄公辦小學(不含銅仁市第十四小學、八官溪希望小學、寨桂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實行網上申請和現場復核報名。民辦小學和川硐街道、燈塔街道、正光街道屬于城區的小學采取網上申請和現場報名相結合。報名時間: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7日(上午8:00—下午6:00),具體流程請登錄“碧江區中小學新生入學報名系統”(http://www.trzxbm.com/)或“碧江微教育”微信公眾號,注冊登錄后進入平臺按照“報名操作指南”進行操作。 | |
| 符合“房戶一致”的適齡兒童網上注冊報名,學校網上實時審核。 |
| “房戶一致”網上初審通過人員,由監護人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到申報學?,F場審核確認,現場審核通過的,學校網上點擊錄取,現場發放錄取通知書和報名注冊。 |
| 符合條件有房無戶的適齡兒童網上報名注冊,學校網上實時審核。 |
| 符合條件有房無戶的適齡兒童網上初審通過人員,由監護人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到申報學?,F場審核確認,審核合格的,有空余學位的學校,按照房產證(不動產證)登記時間先后順序予以錄取發放通知書,報名注冊。未錄取的,由學校上報區教育局,統籌協調錄取到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
| 網上報名平臺開放有空余學位的學校,符合條件無戶無房的適齡兒童只能選擇一所學校進行網上報名注冊,學校網上實時審核。 |
| 符合條件無戶無房的適齡兒童網上初審通過人員,監護人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到申報學?,F場審核確認,經學?,F場審核合格的,如學位空余數大于審核合格人數,全部錄??;如審核合格人數大于空余學位數,采取現場搖號錄取。未錄取但愿意服從調劑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錄取到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如不愿調劑的,不再統籌安排。 |
第一批:符合“房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含易地扶貧搬遷人員子女)。 (1)優先錄取第一批適齡兒童,如有剩余學額,啟動程序招收第二批適齡兒童。如第二批報名學生數少于該學校剩余學額,學校應如數錄??;報名學生數超過剩余學額,按照取得房產證(不動產證)登記時間先后順序予以錄取。未錄取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到有學位的學校就讀。 (2)錄取完第二批適齡兒童,尚有剩余學額,網上報名系統開放有空余學位的學校,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只能選擇一所學校進行報名。根據學位空余情況,老城區小學采取搖號的辦法確定錄取人數,新區小學采取先報先錄取確定人數,錄滿為止。城區所有小學招生計劃已錄滿,還未錄取的,回戶籍地申請就讀。 (1)符合“房戶一致”的適齡兒童(易地扶貧搬遷人員子女等同),須提供以下原件:①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②房權證明(房屋產權證或購房正式合同);適齡兒童戶籍掛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與戶口地址一致的房權證明(房屋產權證或購房正式合同);易地扶貧搬遷人員以碧江區生態移民局、碧江區教育局提供的有關證明為準,統一安置入學;③監護人身份證原件。 戶籍不在城區,但父母已在城區購房的。須提供如下原件:①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②房權證明(房屋產權證或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半年及以上繳納水電費依據)。 具有碧江區、萬山區戶籍,但不在城區,也未在城區購房的進城務工人員。須提供如下材料原件:①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戶口簿。②提供租房合同及社區或居委會出具的住宿半年以上的居住地住址證明和個人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攤位租賃合同或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非碧江區戶籍,也未在城區購房,但父母在城區務工或經商的。須提供如下材料原件:①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②區公安部門核發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二)其他鄉(鎮、街道)小學一年級招生。采取現場報名審核。報名時間:2022年8月26日至8月27日。 碧江區城區公辦初中10所,其中:老城區6所(銅仁學院附屬中學、銅仁一中初級中學、銅仁一中初級中學分部(第四中學校區)、第三中學、第五中學、第十中學),新區4所(銅仁一中實驗學校、銅仁學院第二附屬中學<原銅仁市第九中學>、第十一中學、銅仁學院第三附屬中學<原銅仁市第十二中學>)。優先滿足整班移交的小學生畢業生入學,有空余學位再滿足招生片區內的符合條件的小學生畢業生入學申請。 (1)截止本方案發布之日止,具有碧江區戶籍,符合“房戶一致”的,可按照“碧江區2022年城區公辦初中招生片區劃分(見附件)”,于2022年8月19日前到區教育局教育股提交申請,如申請人數超過初中剩余學位的,由區教育局優先錄取戶籍遷移時間長的小學畢業生,未錄取的在整班移交升入劃分初中報名入學;也可按照“碧江區2022年小學畢業生整班移交升入初中劃分(見附件)”直接到劃分初中學校報名入學。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入學。 (2)在城區購房實際入住的城區小學應屆畢業生,申請到購房入住實際居住地初中入學的,須遷移小孩及法定監護人戶籍到實際房產居住地后(戶籍遷移時間須在本方案發布之日前),可按照“碧江區2022年城區公辦初中招生片區劃分”,于2022年8月19日前到區教育局教育股提交申請,如申請人數超過初中剩余學位的,由區教育局采取搖號確定錄取人數,未錄取的在整班移交升入劃分初中入學;也可按照“碧江區2022年小學畢業生整班移交升入初中劃分”直接到劃分初中學校報名入學。 (3)無戶無房的碧江區城區小學應屆畢業生,按照“碧江區2022年小學畢業生整班移交升入初中劃分”報名入學。 (1)截止本方案發布之日止,具有碧江區戶籍,符合“房戶一致”的,在碧江區外完成小學教育的應屆六年級畢業生(易地扶貧搬遷人員子女等同),申請回碧江區城區公辦初中就讀的。于2022年8月19日前,提供戶籍原件、小學畢業證明、學籍證明及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區教育局教育股審核,由區教育局按照公辦初中招生片區劃分范圍,在初中有空余學位下安置入學,如無空余學位,統籌安置到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初中入學;房戶分離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置入學。 (2)非碧江區城區戶籍,2022年在碧江區外完成小學教育,截止本方案發布之日止,其父母在碧江區城區持有效期內居住證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具有正式學籍申請到碧江區城區公辦初中就讀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于2022年8月19日前,提供戶籍原件、小學畢業證明、學籍證明及居住證(或經商有效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到區教育局教育股審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置到有空余學位的初中入學。 (3)非碧江區城區戶籍,2022年在碧江區外完成小學教育畢業生,截止本方案發布之日止,其父母在碧江區城區購房,申請到城區公辦初中入學,如辦好戶籍遷入手續,由區教育局按照公辦初中招生片區劃分范圍安置入學;未辦理戶籍遷移的,在河西、環北、錦江、銅興4個街道區域內購房的需實際入住半年及以上;在正光、川硐、燈塔3個街道區域內購房即可安排入學。 2022年8月20日至21日,城區小學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小學通知學生監護人到劃分初中現場報名注冊,各初中學校2022年8月22日前上報報名情況。報名所需材料如下: ①戶口簿;②學生小學畢業證書;③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父母居住證或有效營業執照或房產證、身份證。 (1)每位城區小學應屆畢業生,只能選報1所民辦初中或1所公辦初中,民辦初中與公辦初中不能兼報。所有報名經錄取后,不得修改。 (2)學生及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及參加現場材料審核(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因未按要求辦理導致無法入學的,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1.各學區協調鄉(鎮、街道),由各鄉(鎮、街道)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整班移交工作,全面掌握本鄉(鎮、街道)小學六年級學生基本情況,制定本鄉(鎮、街道)整班移交工作措施,組織小學、初中學校做好移交工作,掌握隨遷、外出學生的去向和真實就讀情況,防止小升初出現學生輟學,要及時做好輟學學生的勸返復學工作。 2.各學區要督促指導轄區內小學全面準確地報告小學六年級學生情況,掌握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去向,積極配合做好輟學學生的勸返復學工作。初中要提前做好工作銜接,無條件接收學生入學,及時向移交學校反饋學生報到情況,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報告整班移交情況,特別要報告未按時到校注冊的學生情況。 3.在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的主導下,移交小學將“整班移交花名冊”,打印一式三份,經學區初審合格后,開展整班移交工作。同時各學區把簽字蓋章移交表冊紙質版1份報區教育局教育股登記備案,電子版發教育股郵箱。 4.2022年8月21日前,初中學校對照移交名冊組織學生報到注冊收費,逐一核對移交名冊中的學生報到情況。對未按時報到注冊的,要進行初步核查,并登記造冊后把未報到注冊學生名冊報所轄學區和區教育局教育股。要及時從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系統小學畢業生庫中提取已注冊學生學籍,開學一個月內實現“人籍一致”。 5.初一學生報到注冊結束后,接收初中學校要及時向鄉(鎮、街道)和移交學校反饋學生報到情況,鄉(鎮、街道)、移交學校和接收學校要及時核查未報到學生的去向。 1.各民辦學校招生要制定自主招生方案,于2022年8月18日前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執行。 2.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突破招生計劃,小學不得招收未滿6周歲(2016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兒童,初中不得招收無學籍材料的小學畢業生。 3.志愿在碧江區民辦學校就讀的兒童少年(含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流動人員子女),到有關學校報名和免試入學。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開展招生,鴻洲文武學校于2022年8月21日前完成本校有意愿直升的六年級畢業生招生報名工作。 (一)房屋的規劃用途必須為住宅,房產證(不動產證)未記載用途的,土地證記載的規劃用途必須為住宅用地。 對于符合我區高層次人才和企業人才引進的子女入學,按2020年碧江區人民政府印發的《銅仁市碧江區高層次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入學管理辦法(試行)》文件執行。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及傷殘警察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子女、優才卡人員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援鄂援省醫療隊員子女、省部級以上表彰子女等優撫對象,按照相關要求落實政策。對碧江區級以上勞動模范、學科骨干教師、尊師重教先進個人,特級教師,市級以上名校長、名教師、名班主任,獲得區級以上榮譽的先進個人(即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子女,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安排入學。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入學初中七年級的和入學小學一年級的,必須于2022年8月19日前,由父母提出書面申請,經相關管理單位(部門)簽署意見后,持相應證明材料、戶口簿、房產居住證明、父母身份證或學生基本信息表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區教育局教育股審核,由碧江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統籌優先安排入學。因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提交申請及有關材料,或未經有關單位(部門)審核認定簽署意見的,視為自動放棄。任何學校不得拒收由碧江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符合照顧政策的學生就讀。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子女原則上可就讀其父母任教所在學校。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子女,需經區教育局審核后,可就讀其父母任教所在學校。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指在編在崗教職工。 凡2022級初一新生未按照本招生方案入學辦法入學,學生私自擇?;虺踔兴阶越邮艿?,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移,三年后不享受碧江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額生資格(省級示范性高中指銅仁一中、銅仁市第二中學、銅仁市民族中學),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家長自負。 無法進行網上小學報名登記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2022年8月22日至23日,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區教育局教育股登記,經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統籌安排入學。 1.父母雙方或一方因組織工作調動到市直相關部門或碧江區工作的,隨父母居住生活的適齡兒童。須提供如下材料原材及復印件:①調動工作文件;②戶口簿;③在城區居住的證明材料。 2.取得碧江區城區集體戶籍、公共戶籍的適齡兒童入學。須提供戶口簿、出生證明、監護人雙方在銅仁市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開具《個人住房權屬登記情況查詢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碧江區城區戶籍的拆遷戶、安置戶子女入學。拆遷后未購房的無房戶,憑拆遷協議,到原居住地(原房產證地址)劃分學校入學;重新購房并已居住的,以新購房產劃分的學校入學;拆遷異地安置并接房入住的,以安置地劃分的學校入學。也可自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年內,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劃分的學校入學。由區住建局負責審查簽署意見后報區教育局,監護人同時須提供持戶口簿、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在碧江區城區公租房、廉租房的子女入學。須提供戶口簿、出生證明、公租房、廉租房入住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問題路段(號牌)無法網上報名的。因路段(號)遺漏或取消而市民戶口未及時更換的,須提供戶口簿、房產有關證明、出生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一)嚴格控制班額。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嚴禁產生大班額,嚴禁班額超過55人,持續做好大校額、大班額化解工作。對照教育部《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推進優質均衡發展,鼓勵起始年級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不超過50人。任何學校未經請示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不得隨意增擴班額、學額。嚴禁非起始年級產生新的大班額,保障現有大班額“只減不增”。 1.任何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不得向隨遷子女收取有別于本地戶籍學生的任何費用。 2.延緩入學。因身體狀況不能按年齡及時入學的,需辦理延緩入學,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出具相關材料報所在轄區鄉(鎮、街道)和區教育局審批,延緩入學期滿后應及時入學。 3.各學校要切實保障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妥善安排殘疾兒童入學。對視力、聽力和輕度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安排隨班就讀,不得拒絕其入學。對于需要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采用送教上門、遠程教育等多種方式,并納入學籍管理,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除經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評定的不具備接受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外,做到應入盡入。 1.各校必須嚴格按照統一規定的時間開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所有義務教育學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區或范圍進行登記入學,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民辦學校不得設置任何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2.嚴格落實陽光均衡編班規定,不舉行分班考試,嚴禁為選拔學生進行二次分班,不得以“實驗班”“重點班”等名義招生,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和實驗班等。 3.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內容,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原則。嚴禁提前組織招生和跨區域掐尖招生;嚴禁違規招收擇校生;嚴禁初中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各類考試;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或虛假宣傳、下發書面承諾書、預錄通知書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小學向初中學校提供學生的學習情況、名單及其家庭電話等;嚴禁小學瞞報應移交的小學畢業生;嚴禁小學教師動員、推薦小學畢業生擇校非移交初中學校;嚴禁小學教師造謠中傷初中學校;嚴禁小學招收不足齡兒童、初中招收未完成小學階段學業的學生;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四)加強學籍管理。各校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及時辦理學籍錄入或異動手續。注冊學籍的學生名單必須與公布錄取的名單一致,不得變相替換。嚴格執行“籍隨人走、人籍一致、人班一致、及時標注”要求,嚴禁借轉學名義變相掐尖招生,不得存在掛靠學籍和無學籍學生,不得移交無學籍學生,不得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異動。 (五)強化主體責任。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主體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區級及鄉(鎮、街道)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相關工作機制,制定招生工作應急方案,全面加強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組織、管理、監督和考核,切實做到領導到位、措施可行、責任到人,確保招生工作穩定、順利、有序實施。 (六)強化監督管理和嚴肅執紀問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招生責任。區教育局、學校要杜絕網上初審和現場復核過程中弄虛作假。區公安部門要杜絕和整治弄虛作假辦理假戶籍、假居住證等行為,要清理整頓空掛戶口等情況。區人社局、住建局、人才辦、衛健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公安分局、民政局、投資促進中心、總工會和各鄉(鎮、街道)等單位要按各自職責杜絕和整治出具、使用虛假證明材料與虛假證件問題。在招生過程中,如發現或收到群眾舉報存在以上現象的,將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查處,一經查實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按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在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中不作為或治理不力,招生亂象突出、群眾反映強烈,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理,對涉及的教職工其年度考核、評先選優、職稱評聘、提拔任用等按相關規定給與處理。對于違規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對在移交名冊初審中弄虛作假、把關不嚴、徇私舞弊的學區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 七、本方案適用于碧江區2022年小學初中招生,解釋權歸碧江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